太伏镇照南山村二社村民反映村委通知超面积建房缴纳罚款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4-06-24 09:00:42 浏览次数: 【字体:

太伏镇照南山村二社村民反映村委通知超面积建房缴纳罚款问题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名单,你户住宅及附属设施修建于2013年至2020年间,同时在这期间你户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了改建、扩建,占用了二调的农用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文件精神,你户已建成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法定标准面积,按照《泸县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住宅类房屋)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泸农宅试组〔2023〕5号)及《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试行)》(泸农宅试组〔2023〕6号)文件精神,对你户宅基地法定标准面积内部分进行补办手续,超过法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你户可以进行拆除复垦或者缴纳有偿使用费进行有偿使用。

太伏镇工作人员于3月21日与你进行了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超面积建房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