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复兴村村民反映未领取到厕所补贴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你户拟参加复兴村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并对房屋内厕进行了改造。据《中共泸县县委办公室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委办发〔2019〕3号)、《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县嘉明镇复兴村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泸县嘉府〔2020〕29号)及《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关于复兴村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项目自查验收的报告》(泸县嘉府〔2021〕85号),项目建设需同时满足卫生厕所改造及化粪池建设,你户仅进行了卫生厕所改造,未进行化粪池建设,故不符合项目建设条件。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1月30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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