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在福集镇创业街220号门市旁摆摊问题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调查核实,你反映的“泸县福集镇创业街220号门市旁有较多摊贩在摆摊,自己却被告知不能摆摊,认为城管执法不公”的情况不属实。受近几年疫情影响,外出返乡创业人员增多,小商小贩数量剧增,占道情况给县城区市容管理和交通安全均造成很大压力。根据《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经营性活动,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占道行为均会及时劝离,并引导摊贩至指定地点规范经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县城区各路段巡查频次,加大县城区违规占道治理力度,努力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1月24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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