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伏镇农村自建房卫生费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4-03-29 18: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太伏镇农村自建房卫生费问题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按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治理收费坚持“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按照“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大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讨论确定并纳入村规民约,由村(社区)负责收取每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并建立专账管理,定期公示收取和使用情况,接受村(居)民监督。

  目前,我镇21个村(社区)建有楼台式垃圾库3个,垃圾房46个,垃圾坑191个,垃圾分类亭30个,设置勾臂箱36个,垃圾桶127个,共计有垃圾收集设施430个,实现了全覆盖。镇域内的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运作模式,根据实际情况由环卫公司及时对村社产生的生活垃圾站进行清运。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费用目前全部由镇财政上承担。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有助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内公共环境保洁由“一时清”向“长久清”转变,提升生活幸福感,请各位群众理解配合!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农村自建房 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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