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泸县人民医院药品报销问题
泸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经调查:您因“慢性肾功能衰竭”在泸县人民医院办理慢病卡,自2022年3月1日起生效。2020年2月起,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疫情期间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所以您此前可以一次开具两个月的药品并报销。随着新冠肺炎病毒实行“乙类乙管”,患者就医困难问题逐步缓解,泸县人民医院根据患者就医情况调整处方管理措施,自2023年9月起恢复执行长期处方管理。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川卫医政函202294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您需要开具的药品“尿毒清”不在上述川卫医政函202294号文件中规定的“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用药目录中,因此自2023年9月起,不能再开具超过规定剂量的处方。
我单位已要求泸县人民医院及时对调整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公示,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感。加强医务人员相关政策培训,并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避免医患矛盾。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11日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