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冯某希望协调将太伏镇新路新街与老街交汇处的垃圾站迁移
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垃圾站属于公共财产,迁移需和社区协商,且经居民小组同意,村建中心将联系环卫公司对该垃圾站定期清理,避免臭味扰民,给你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我镇村建中心单位工作人员于8月17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冉旭
联系电话:8602158
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市民冯某希望协调将太伏镇新路新街与老街交汇处的垃圾站迁移
太伏镇人民政府回复:
垃圾站属于公共财产,迁移需和社区协商,且经居民小组同意,村建中心将联系环卫公司对该垃圾站定期清理,避免臭味扰民,给你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我镇村建中心单位工作人员于8月17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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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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