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洋山水龙城住户违建房屋问题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查,泸县玉蟾街道山水龙城小区5楼平台处,有三家住户围合架空区域,用作储物间。此行为违反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违法在建(构)筑物加层、开挖地下室、在外墙开门开窗、在公共区域搭建建(构)筑物等”之规定,根据《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七条“查处机关调查、处理违法建设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书面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改正”之规定,我局对三家住户分别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续我单位将联合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加强巡查力度,维护好城乡规划秩序,共建美好宜居泸县。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工作人员于8月31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夏川
联系电话:0830-8198752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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