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医保问题
泸县医疗保障局回复:
经核实,您若在外地门诊就医,应持有效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行联网结算,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未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因特殊原因未即时联网结算的,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持有效处方和发票原件、患者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泸县医保局工作人员于9月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邱玉兰
联系电话:0830-8189477
泸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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