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寺镇兴隆村一社村民胡某希望部门协调宅基地建房
泸县喻寺镇人民政府回复:
接到你的反映,我单位工作人员立即开展工作。据查,2018年,村委因你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多次与你协商,希望你户老房子参加宅改,同时移地建新房,他本人表示拒绝。你在桐兴街上有一套商品房和一个门面房。2022年,你要求村委给你协调新建房用地,村委建议村委会旁和叉路口。建房必须出于自愿原则,且应由你和土地承包户自行协商或原址改建,原则是不准在基本农田上建房。目前,兴隆村没有聚居地建房或中心村建房地块。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6月23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兰春梅
联系电话:0830-8669545
泸县喻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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