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振兴扶贫中新增光伏供电相关补贴问题确认
泸县发展改革局回复:
一、关于光伏发电补贴问题。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文件精神“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194号)要求“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按四川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每千瓦时0.4012元执行,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因此光伏发电项目自2021年起不再执行补贴政策,实行每千瓦时0.4012元的平价上网政策执行。
二、关于其他补贴问题。
对于乡村振兴和扶贫中的光伏发电项目优惠政策,目前在泸州市和泸县还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李先鸿
联系电话:13550885302
泸县发展改革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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