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余某要求恢复潮河镇卫生院原集体所有制乡村医生的退休待遇
泸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经查,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泸市府发〔2003〕106号)文件精神,集体所有制的乡镇卫生院改革,可先用实物资产或资产变现对集体所有制身份人员进行安置,解除其与原卫生院的人事关系后,再由卫生院重新聘用,未被聘用的另行自谋职业。所以泸县乡镇卫生院改革时,解除与原卫生院的人事关系是符合上述文件精神规定的。你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固不能享受潮河镇卫生院退休人员待遇。
泸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与2023年6月9日与你电话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0—8181520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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