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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以房屋抵债后不动产权证办理变更登记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3-08-15 11:3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法院强制执行以房屋抵债后不动产权证办理变更登记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经核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院裁决过户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身份证明(申请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另税务缴纳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和结婚证),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按手印),核实该房屋的实际坐落。

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于6月6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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