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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咨询申请市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3-07-26 15:12:5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民咨询申请市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问题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调查,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人社办〔2018〕36号)规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对学籍在市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包括本人为孤儿、本人家庭为失去父亲或母亲的单亲家庭、在高校学习期间本人或家庭成员因伤(病)医疗支出累计超过10万元(不含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在高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因各种灾害损失超过10万元、属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属于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共6大类型,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如果你满足申请条件,请向所在学校咨询或提交申报资料,经所在学校初审、公示等程序后,由学校统一将相关申报资料报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5月29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联系电话:8189640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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