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狮子村七社村民何某希望得知残疾护理补贴发放标准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你为视力二级残疾,按照《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文件规定,从2022年起,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年分别增加10元/月,到2025年达到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按照文件精神,2023年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经调查核实,你已于2023年4月开始享受重度护理补贴每月70元。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4月26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张其兰
联系电话:0830-8281178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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