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复兴村11社村民聂某希望得到社保安置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隆黄铁路升级改造项目在嘉明镇设置火车站一个,位于嘉明镇狮子村3、4社,不涉及嘉明镇复兴村。位于火车站范围外的村社采取农业安置,其补助标准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14〕5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20〕67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发(2020〕26号)执行。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4月3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陈渝
联系电话:13982754457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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