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熊某希望泸县人民医院尽快开具转院证
泸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经调查,您母亲于2023年4月1日入泸县人民医院血管外科(外四科)就诊,泸县人民医院建议手术治疗,经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病情及相关风险后,患者及其家属表示拒绝手术治疗。4月2日,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到其他医院治疗,同时要求开具转院手续,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285号)文件中关于“需要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救治的,由接诊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的相关规定,其母亲病情不符合双向转诊条件,故我院未开具转诊手续。
2023年4月3日,泸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沟通,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胡川阳
联系电话:0830—8182745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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