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滩镇玄丰村村民邱某认为“台班费”过高不合理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2023年2月3日17时许,您回填道路时将燃气管道挖断,该位置距离燃气公司设立的燃气走向桩约10米。经向四川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了解,您提到的“台班费”1200元实际为赔偿燃气公司的相关损失费用。关于您反映费用过高的问题,玄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已联系四川华油天然气公司,要求该公司主动与您联系就费用问题再次协商解决。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2月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高进天
联系电话:0830-8892021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