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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特殊门诊慢病认定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3-04-11 13:46:10 浏览次数: 【字体:

高血压特殊门诊慢病认定

泸县医疗保障局回复:

高血压属于泸州市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您可以将高血压相关病史资料在法定工作日交泸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也可以将病史资料在法定工作日交户籍所在地潮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泸县医疗保障局,泸县人民医院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批认定。审批符合后从次月起享受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高血压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年度支付限额为1980元。患者凭本人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泸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如果患者在异地门诊用药没有联网结算,则把用药的处方、发票在次年1-3月拿到户籍地的潮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销。高血压患者办理“两病”,直接到泸县的各个镇卫生院进行认定即可享受待遇,年度支付限额为200元。

附:高血压病【认定标准】

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病史资料,同时符合高血压2级及以上诊断标准,并有下列心、脑、肾并发症中之一的:

(1)合并心脏损害:心脏B超提示左室壁及室间隔增厚≥12mm;

(2)合并脑并发症:有急性脑血管意外等住院病史资料,近一年内CT或磁共振报告单提示梗塞灶或出血灶,体征有偏瘫、意识障碍、语言障碍之一的;

(3)合并肾功能损害:微量蛋白尿(6个月内3次检查,2次以上为阳性)或血浆肌酐浓度升高。

【诊疗范围】

1.抗高血压药物治疗;

2.高血压伴发靶器官损害及相关临床疾病的治疗;

3.治疗期间相关检查。

泸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于2月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刘智

联系电话:15983009780


泸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慢病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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