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打晒坝相关手续流程
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回复:
农村宅基地建房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审批,坚持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资格权人为有效人数,每人配置2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包括晒坝)用地(3人以上5人以下按实有人数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3人以下可按3人标准审批,且用地要为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流程为书面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讨论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日)-村级审查(审查通过,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镇)-部门会审-批准公布。同时严禁在坝面上覆盖泥土进行种养殖,这样会有安全隐患,产生安全事故。
因您的个人信息属于保密状态,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殷飞飞
联系电话:17738591607
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