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企业何时可以恢复经营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回复:
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所在企业为砖瓦窑企业。据省上预测,2022年12月19日起,可能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影响区域主要为川东北、成都平原和川南地区,以轻度污染为主,后期有中度污染风险。依据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县于12月19日0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等应急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砖瓦窑类
D级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要执行以下减排措施: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重污染天气期间,国家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管理,砖瓦窑类企业可对照《技术指南》P151表16-1 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的要求进行改造升级,升级后橙色预警期间不再强制要求停产停运。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4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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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朱黎
联系电话:0830-8193440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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