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河镇桂凤村村民田某反映土地分配问题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回复:
接到您的反映后,镇乡村振兴办与联村组的工作人员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到村分别对现任社长夏某国、前任社长田某明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结果如下:1、关于您未分得土地的问题。您社严格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承包政策实行二轮承包。您要求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再获得1份土地的诉求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以及本社所执行的二轮承包制度相矛盾。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五保户”死亡后,所承包的土地被村集体收回。就您所反映的集体土地处置不合理一事,镇政府将下来协助村、社进行清理核实,如果确实不合理,将督促社对集体土地进行收回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处理。
针对1月9日村、社在调解本起纠纷时,提出的“有五保户因死亡腾出的土地,可以允许您可以第一顺序做一份”的解决办法同样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承包地确权的相关政策,以及本社执行的二轮承包制度的执行相抵触,调查组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纠正。
潮河镇乡村振兴办及联村组工作人员于1月12日下午在您家与您及您的家人就此事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部门:乡村振兴办
联系电话:0830-8689083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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