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集镇集中隔离点隔离的曾某希望尽快解除隔离
泸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经调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来(返)泸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天健康监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出行;对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居家期间,需单独居住,如与家人同住,应单人单间,使用单独卫生间;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要求的,实行3天集中隔离。
泸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于12月1日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你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成福容
联系电话:0830-8190371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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