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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蟾街道祥和社区滨河景苑A区业主曾某希望部门协调水务公司承担一半水费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2-12-13 11: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玉蟾街道祥和社区滨河景苑A区业主曾某希望部门协调水务公司承担一半水费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查,玉蟾街道祥和社区滨河景苑A区由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县分公司供水,该户漏水点位于结算水表用水端之后,水损系埋没于小区绿化带下的管道破损产生的,我局已于10月28日与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县分公司进行会商,水务公司表示,该小区结算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开发企业组织实施,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城市供水企业对城市供水管网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住宅小区、单位建筑区划内的园林、环卫、消防等区域共用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管理和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保养、校验核准结算水表。用户应当负责结算水表及附属设施的日常保护”的规定,该户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其户产生的水损,由用户承担。

针对地下暗埋水管破损问题,建议用户对地下暗埋水管更换为明管,以便用户及时发现和处理水管破损情况。

对此,给你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供水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你发现该处仍存在供水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我局公用事业指导股电话0830-8998313进行反映,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派人处理。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日    


协调 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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