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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婚姻登记所需资料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2-11-21 10:13:41 浏览次数: 【字体:

咨询婚姻登记所需资料

泸县民政局回复:

办理结婚登记,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

(一)在无法出示户口簿的情况下,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常住人口登记表,其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二)如果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加盖单位鲜章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复印件。

(三)户口簿上个人婚姻状况应与自己申明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一)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过,可以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三、现役军人须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或士兵证。

四、再婚、复婚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请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五、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红色背景)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民政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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