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镇大水坝村九社村民希望尽快分配“泸永高速”占地补偿款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核实,按照集体土地收益需经社代表或社员大会讨论、决议,形成统一的分配方案后才能进行分配的原则。大水坝村村两委已多次组织您社社长和社员代表等进行了分配方案座谈,但因您社部分社员意见还未统一,始终未形成最终决议,达成分配方案,导致补偿款不能分配到户到人。大水坝村村两委将持续指导您社的征地补偿分配工作,争取您社社员早日达成共识。
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疑问或问题,请到得胜镇政府或者致电大水坝村支书15283016116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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