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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峰镇长林村九组曾某认为邻居不应占用他人的宅基地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2-06-24 10:25:28 浏览次数: 【字体:

奇峰镇长林村九组曾某认为邻居不应占用他人的宅基地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核实,奇峰自然资源所已在2021年12月向曾安友下达整改通知书,12月27号曾安友已经拆除大部分围墙(保留三十公分围墙防止牲畜践踏菜地)。该宅基地房屋已灭失,使用权应收归集体,具体的处置方式由长林九组集体决定,建议向长林九组集体申请召开社员大会决定该土地的使用方式。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占用他人的宅基地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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