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镇长林村九组曾某认为邻居不应占用他人的宅基地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2-06-24 10:25: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奇峰镇长林村九组曾某认为邻居不应占用他人的宅基地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回复:经核实,奇峰自然资源所已在2021年12月向曾安友下达整改通知书,12月27号曾安友已经拆除大部分围墙(保留三十公分围墙防止牲畜践踏菜地)。该宅基地房屋已灭失,使用权应收归集体,具体的处置方式由长林九组集体决定,建议向长林九组集体申请召开社员大会决定该土地的使用方式。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智能标签: 占用他人的宅基地 不合理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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