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锦镇板桥村1组五保户王某希望协调房屋修建问题
泸县云锦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回复:
经核查,你长期在外务工,家中房屋早已倒塌,不复存在。你于2021年从外地务工返乡,现居住在侄儿王刚家,当你申请五保时,你无房,当时镇、村干部入户核实情况,建议你到敬老院,你不愿意,说要长期居住侄儿王刚家,王刚先生书面保证你长期居住在王刚家。
根据《四川省特困供养人员条例》,没有为特困人员修建房屋的规定,因此,你要求修建特困人员住房无文件依据。建议你继续借居王刚先生家或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云锦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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