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集镇彩虹公寓业主涂某认为社区要求退还补助款不合理
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回复:
经调查核实,西苑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多形式宣传灾后重建相关政策,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只要县域内有一套及以上自有产权安全住房的,均不享受过渡期安置补助政策。经核实,您除彩虹公寓1号楼4单元702号房屋外,在县域内福集镇团仓村七社134号还有一套住房。按照政策要求,如您提交团仓村住房的鉴定报告方能证明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西苑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您及您家人,您不配合,社区未收到您提交的资料。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