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狮子村村民卢某希望尽快恢复供气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和您电话联系核实,您向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申请通气,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要求您交纳2000元安装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规定,从2015年12月14日起,决定放开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天然气安装服务价格放开后,由供气企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自主确定。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泸县灾后重建期间燃气服务优惠政策的建议》文件要求“对评定为D级危房的老客户(震前已开户用气),灾后重建收取安装费2000元”。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我局督促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到您房屋处实地勘测,现场勘测后预算工程安装费用为3097.96元。我局要求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收费详情,并由您自行选择收费方案。
此外,我局已与1月7日约谈了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要求其提供了收费标准文件,并要求其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我局执法人员于1月7日和您电话联系告知处理结果,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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