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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明镇复兴村村民陶某希望部门明确告知未分配土地的原因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1 11:26:49 浏览次数: 【字体:

嘉明镇复兴村村民陶某希望部门明确告知未分配土地的原因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泸县嘉明镇复兴村6组6号村民陶俊生于1995年10月,其户籍于2012年3月6日因家属随迁由云南省镇雄县田坝村民小组113号迁来其养父陈富高户,其田坝村农村承包地也随之被村集体收回,反映到复兴村至今都没有分配到土地。现就反映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公布(第二次修正全文) 第二章第三节的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结束时间为2029年,在承包期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属于集体,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现复兴村六组维持土地二轮承包期间最初的承包关系,对新增人口或迁入户人口不予调配承包地,故至今没有分配给你承包地。待土地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再对承包地进行重新调配。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嘉明镇复兴村 村民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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