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镇迎宾路居民梁某认为供水公司更换水表时收取费用不合理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我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我镇使用的自来水属于向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泸县分司泵售水运行模式,不是营利性的企业。自来水管理的责权划分:除主管网(水表前管道)属于政府负责维修以外,表及以后入户管道设施的所有财产均属于用水户自有。所以您户水表因表格数值无法识别,工作人员收取材料费或工时费属于正常的收取范围,并没有违背相关的收费标准或规定。我镇工作人员已用电话同您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
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疑问或问题,请到得胜镇政府或者致电镇水利服务中心:0830--8136525咨询。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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