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和镇兴隆嘴村王某咨询宅基地复垦补助款发放标准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回复:
百和镇兴隆嘴村李治芳2019年参加宅基地拆除复垦退出。有两处老旧宅基地,房屋均已倒塌。按政策补偿标准为20元/㎡的倒塌房屋补偿、20元/㎡的宅基地占地补偿和附属用地20元/㎡。A处倒塌房屋33.78㎡、附属用地292.87㎡,共计326.65㎡,共计补偿金额326.65x20元+宅基地占地33.78x20元=7209元。B处倒塌房屋30.56㎡、附属用地119.76㎡,共计150.32㎡,共计补偿金额150.32x20元+宅基地占地30.56x20元=3618元,合计补偿金额10827元。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泸县府发〔2018〕38 号,一户一宅补偿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 450 元/平方米、砖瓦结构 38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 300 元/平方米,一户多宅补助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 100 元/平方米、砖瓦结构 80元/平方米、土瓦及以下结构 60 元/平方米。主体墙已倒塌不具备住房必备条件的,给予 20 元/平方米的残值补助,宅基地占地面积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补助。按照“二调”最新变更成果图斑面积范围内复耕验收合格面积,以 2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如还有疑问,可以拨打百和镇国土资源所咨询电话:0830-8796077。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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