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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卢镇白合村一社苏某咨询改建厨房是否需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5 16: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毗卢镇白合村一社苏某咨询改建厨房是否需审批

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户拆除偏房重建属宅基地审批范畴,需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审批。8月18日,镇乡村振兴办、国土所、村建中心到该户家中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本人表示满意。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毗卢镇乡村振兴办公室(8896389)。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    

2021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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