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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渝昆高铁占地补偿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14:30:26 浏览次数: 【字体:

咨询渝昆高铁占地补偿标准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回复: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原村社为单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用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此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价标准为42300元/亩。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青苗费: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14〕5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收耕地的青苗费补助标准为2240元/亩。

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6号)文件规定,附着物由镇村社以林木、果树、花卉、苗木等的水平投影面积核实到户;或者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书面申请,也可以按征地测绘面积上浮15%,以桂圆初果标准(9000元/亩)折合补偿,并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到附着物所有者。

土地调整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单位按征地土地面积以500元/亩(不足10亩的按10亩支付)的标准支付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对剩余的土地进行调整。

对于占地补偿标准,您可以在村、社公示栏查看,也可以到村办公室咨询,或到百和镇自然资源所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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