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孤儿年满18周岁后的相关补助事宜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回复: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明确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父母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孤儿年满18周岁后,不再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待胡某年满18周岁时,镇社事办将落实专人提前与您联系,为其办理其他社会救助,届时将告知您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潮河镇社会事务办电话,联系电话:0830-8344026。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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