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河镇天堂坝村陈某咨询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核实,您所咨询问题是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根据《泸县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规定,退出范围按照“三调图斑”中建设用地图斑范围,申请将宅基地有偿退还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针对宅基地退出节余指标给予农户资金补偿,农户房屋节余占地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80元、其他节余建设用地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40元补偿 。以上情况,村社干部已向您说明。 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潮河镇农业服务中心电话,联系电话:0830-8344385。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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