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宅基地修建房屋问题
泸县农业农村局回复:
一、农村户口但是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回村修建房屋?需要什么资料?怎样办理? 农村户口可以回村修建住宅,宅基地审批须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21〕5号)要求,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提交身份证明、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提出书面申请后,审批资料经小组讨论及公示、村级审查、镇政府(街道办)部门会审和审批的程序依次报批。 二、亲兄弟的宅基地未经他同意是否可以占用?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请严格按照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21〕5号)执行。严禁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 三、一个人的户口最多可以批多少面积宅基地?如有超出可否购买? 按现行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修订)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四、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可以咨询什么单位? 宅基地的相关政策你可以咨询泸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股,也可咨询各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公室。 由于你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我局工作人员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如果你对回复有不理解、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泸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股0830-8187059。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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