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镇仁和村村民咨询:开办养猪场需要向何部门提交哪些资料。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我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2019年您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地修建养殖设施,按照县镇工作安排,已于上月依法拆除并复耕;针对咨询开办养猪场需要向何部门提交哪些资料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新建规模养殖设施必须符合国土、环保、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和规划,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建设、不得改变用途。 我镇工作人员已用电话同您交流,详细告知办理设施农用地需要符合的条件及必备资料,您表示理解。如果您还有疑问或问题,请到得胜镇政府或者致电镇国土资源所0830--8292683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