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病残津贴申领问题。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1号)规定: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均可申领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 如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办理病残津贴事宜。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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