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如何办理“小作坊烤酒备案证。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食品小作坊应符合以下规定。 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若您仍有疑问,请拨打:0830-8693315(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兆雅所)。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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