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市民能否享受购买医疗保险减半的政策,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泸县云龙镇政府回复:根据《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泸委发〔2009〕28号)和《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居民中0-18周岁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参加医保交费标准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5〕64号)文件精神,参加城乡医保的0至18周岁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解决50%,这里特别说明的是按照一档标准的医疗保险费减半。不是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要减半,若要享受减半政策须经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才能享受参保减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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