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规定,不断规范和完善征地补偿工作,依法保障和维护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泸县正在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我局在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将《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在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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