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经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了中铁十二局集团渝昆高铁三标一分部百和镇兴隆嘴村2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已在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及个人提出异议。该方案已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并经评审专家复核通过,现予公告。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9日
2021年2月5日,经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了中铁十二局集团渝昆高铁三标一分部百和镇兴隆嘴村2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已在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及个人提出异议。该方案已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并经评审专家复核通过,现予公告。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