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百和高洞电站等11座整改类电站通过整改销号验收公示的反馈情况
根据水利部《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办水电〔2020〕109号)文件要求,已将百和高洞电站、石牛栏电站、加明电站、永嘉桥电站、荣泸高洞电站、高吉电站、福集电站、二郎滩电站、永昆金圣电站、牛滩曾氏建设电站、流滩坝电站的整改销号验收情况在我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个人提出异议。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