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对《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于2019年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月27日,共收到建议1条,详细内容如下:
社会公众龙艳华建议:在第八条“禁止在生育登记过程中收取费用或者搭车收费,不得将生育登记与公安入户、儿童入学、婚检、孕检等挂钩”中,增加“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应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单”。
理由:将出生缺陷关口前移,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中华民族出生人口素质。
二、意见采纳情况
经研究,我委不采纳。因为设置前置条件,将增加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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