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玄滩镇中心村村民,因母亲现在已到花甲之年且病痛缠身,无经济来源。家里房子倒塌,也无住所,现听闻家乡对农村土胚房改建有相关扶持政策,但是对于政府网上公布的关于<泸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及建房要求>不是很明白。
一、二调图斑内的自愿选择到中心村、集聚点建设或城镇购房、投亲靠友的参照宅基地制度改革补偿标准执行,即砖混450元/㎡,砖瓦380元/㎡,土墙300元/㎡,按照建筑面积计;宅基地按20元/㎡计。其中自愿到中心村、集聚点建设,在4月15日前签订协议,拆除复垦后每户给予500元/月的过渡费,最多不超过4个月,由县国土局考核后支付。
1、二调图斑是什么意思?
2、现在有集体建设的地方了吗?
二、原址改建的能纳入现行中央和省市农房建设补助政策覆盖范围内的四类对象按现行政策改造,享受3.2万元/户的资金补助。二调图斑以外不符合中央和省市农房建设补助条件的常年居住的唯一土坯房,按3.2万元/户进行资金补助。
1、这里面提到的四类对象,不知是哪四类?
2、一定是常年居住的唯一土胚房才能补助3.2万元吗?
因常年在外地务工,不清楚家乡政策,希望可以解答我的疑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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