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户口还能迁回原籍吗?
来信人 郑** 来信日期 2018-03-10
信件索引号 201800038
信件内容
     您好 
  我前妻是云南澄江县农村户,我和他结婚后我就把我的户口从泸县天兴镇曹湾村迁到了她家。后来在我不知到的情况下整村都被转成了非农户口,当地政府承诺享受城镇和农村的双重待遇!
       2016年因感情不和离婚,儿子随我。泸县天兴镇户籍办告诉我是非农户口己不能迁回原籍,只能放到镇上。现在我和我儿子的户都在镇上。
   我现在又再婚,妻子是云南会泽县农村户口,也是再婚。现在我在城里无房产,无住所,无固定工作。原籍有房子,有承包地,父亲过世,母亲63岁,离婚后我和儿子一只在原籍生活,(我还有一个兄弟的户口和我妈一起,但是实际上已经不和我妈一起生活了,上门到老婆家已经盖了房子)我妈帮我带孩子,我外出打临工。
     现在我的问题是:怎样才能把我和孩子和妻子的户口迁回我的原籍和我妈一起,我妻子才好照顾老人和小孩。我也有个着落。如果不能,那我现在的妻子生的孩子能把户口和我妈落到一起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天兴镇 回复日期 2018-03-27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镇工作支持!现将您咨询的“户籍政策”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您的描述,您与您的前妻结婚时已经将户口签到了云南省澄江县,并且已经转为城镇户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2013年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2号)以及四川省关于户籍制度管理改革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鉴于您和您儿子是云南省澄江县城镇户口,所以您想迁回原籍,就只能迁到天兴镇中兴社区。同时,按照《泸州市户籍业务规范手册》当中农村居民直系亲属之间投靠原则: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户口在部队的,儿媳可投靠公婆,女婿可投靠岳父母。所以您现在的妻子迁户口只能够上在您的户头上,不能够迁到您母亲处。

针对您现在妻子所生孩子的上户问题,按照《泸州市户籍业务规范手册》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法定监护人向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所以您和您现在妻子所生的孩子只能上在您或者您妻子户口上,不能落到您母亲的户口上。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请咨询潮河派出所天兴警务室(0830-836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