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18-03-03
信件索引号 201800031
信件内容
我婆家在方洞镇陈田十组,今天中午婆母打电话诉说了生产队开会一事。我们在2013年趁着泸州市政府的好政策为婆婆买了一份养老保险.生产队去年将陈田十组的部分土地贱卖给了一开发商(说是开发商,还不知道他是否具备开发商的资格与资质),几经周折,今天上午终于召开了会,先是说分钱事宜生产队里有3人买了养老保险,分钱之分人均的一半给他们,土地不再重新划拨给那3人,然后那3人就据理力争(当然包括我婆母),最后同意钱可以分一样多,但是土地就不再划分给他们3人,还有就是以后那三个人去世了,就必须出钱给生产队才能埋葬,试问:是谁赋予了生产队这么大的权利!国家土地30年不变的政策难道就偏偏不适用于陈田十组,我家孩子今年13岁了,一出生户口就落在了陈田十组,到现在都没有能分得一份土地,我们全家也全无怨言,为什么我们自己花钱买的养老保险,陈田十组敢无视国家政策要收回我婆婆的土地,难道生产队的权利凌驾于政府之上!?说实话,关于当时卖土地,我们的万分的不愿意,因为我们小辈不在家,老辈有些无可奈何的把字签了,我们不是在乎那几个钱,是因为我们深知土地才是农民之本,是国家之本!我们不希望我们这代人把土地消耗殆尽,我们只希望我们及我们的后代不管外面风云如何变幻,老家仍有几分薄田。恳请领导明察,希望我的诉求能在您这里得到一个合理的答复,希望远在他乡的我们能不再听到婆婆几乎绝望又无奈的叹气!希望我的诉求能在此即终止。感恩!辛苦您啦!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方洞镇 回复日期 2018-03-07
办理结果

网民您好:您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书记信箱”反映“陈田土地问题”我镇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支持。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特作如下答复:

1.土地贱卖问题:您所反映的陈田十社正在建设的工地,实际为陈田村利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项目,您所反映土地贱卖给开发商的情况不属实。

2.买了社保就不能领到补偿款问题:经向陈田村委和部分陈田村十社社员了解,买了社保的社员同样得到了相应的补偿款。

3.土地划分问题:经向陈田村委和陈田十社社员代表了解,田土的划拨是按各生产社实际情况,由各社自行商讨每五年或十年集中调整,现陈田十社未到集中调整时间,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提前进行集中调整的要求。

以上回复,你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方洞镇政府电话0830-8295090,感谢您的来信!

感谢您的来信!

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