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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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我是否应该得到我应有的劳动报酬 | ||
来信人 | 赖** | 来信日期 | 2018-01-03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2016年10月底我自荐到泸县得胜镇龙阴沟村委帮忙,在2016年12月份被泸县得胜镇社会与保障部门正式聘用到泸县得胜镇龙阴沟村委劳保窗口任职。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忙做其他事务。紧接着全国三农普查的工作就如火如荼的开展了。从一开始直至此项工作结束,我扮演的都是帮忙的角色,因为我的工作时劳保元工作。村支书在会上也说过三农普查写资料人员是1元钱一份,录入PDA资料人员是2元钱一份。我一共录入了1073户PDA三农普查资料。 在这份工作做完之后,我承受不了两份工作的压力,就把村上工作给辞了。2017年12月31日我得知这笔钱已经到村上账户,于是我打电话去问,我们村支书说:“我不仅得不到这份补助,而且还没有服从她的安排”。没有给以任何解释,还不分清红皂白的冤枉我没有服从她安排。 我于2017年12月31日下午向泸县监察局递交了一份检举信,截止到现在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查询结果提示,此信件已经收到。无奈之下我写了这封信,希望相关部门看到之后能有所作为,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解释。所涉及的内容真实性均可以向泸县得胜镇三农普查办人员和经发办人员以及得胜其他村所有劳保人员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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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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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得胜镇 | 回复日期 | 2018-01-0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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