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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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2011年11月提交旧房改造申请遗失后,现在怎样的补办流程 | ||
来信人 | 彭** | 来信日期 | 2017-12-21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是太伏镇玉溪一社村民彭继林,我于2011年11月1日申请旧房改造,原房屋是187平方,一楼都没拆直接改修二楼,提交了当时的《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之前的购房契约/申请表等,并缴交了建房管理费,数字机顶盒等费用到村上。因我一直在广东打工,年底才回家,多年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追索无果,到镇上查无资料,县里也查过无资料,返追溯到村上说是原村支书田时铭意外死亡资料丢失;当事人都可证明,且可提交当时缴纳费用的收据证明。 现在办理不动产证了,我房子什么资料都没有,我这不应该算没有申请就开建的那种,是政府基层搞丢了我的申请资料,现在补办资料要求是每人只有30平方,我家只有3个户口,按政策只有90平方,但我的房子实际占地面积是187平方,我是否要按187平方规划申请才是正确的呢?而且办不动产证也应该显示我实际占地面积187平方;而30平每人应该是在187总平方的基础上算的,我这种情况是怎样一种处理流程呢? 我遇到的问题比较特殊,望得到一个满意的处理方法;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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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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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国土局 | 回复日期 | 2018-01-10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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